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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版产业禁限目录发布 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

8年来,近2.4万件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不予办理,高精尖产业新设市场主体占比却上升超20%。一减一增显露出“瘦身健体”后北京产业结构的变化。

新起点上,北京迎来第四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22年版)》。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修订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把好产业准入关,针对执行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修订,围绕生态环保、城市运行保障、高精尖项目落地等领域进行优化完善,在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上更加精准。

强化对高精尖制造业支持


2014年7月,第一版北京新增产业禁限目录正式发布,2015年、2018年先后进行了两次修订,本轮为第三次修订完善。8年间,禁限目录成为北京产业发展的“把关人”。数据显示,目录实施以来,不予办理新设立或变更登记业务累计近2.4万件。


“新版本目录在坚定不移疏解退出一般性制造业、区域性专业市场和物流中心等非首都功能的同时,巩固成效,保持定力,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把好产业准入关。”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也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精细化管理。


新版目录锚定“双碳”目标,引导新增产业和功能发展更加绿色低碳、生态环保。全市层面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燃气热电联产调整为禁止新增火力发电、热电联产,但保障城市应急备用、调峰和基本运行除外。


目录也与北京一批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政策文件一道打出“组合拳”,着力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共同形成北京市指导产业发展的基本制度框架。


禁限与引导的双重作用下,北京科技、商务、文化、信息等高精尖产业新设市场主体持续增加,占比已经从2013年的40%上升至2021年的62%;高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增加值占比由2013年的21.6%上升至2021年的27%,为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增添了新动力。


突出分区域差异化管理


几年来,新设市场主体逐步在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聚集,各区产业投资与功能定位更趋匹配,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


“根据新版城市总体规划提出的城市空间结构,以及核心区控规、城市副中心控规和分区规划等相关要求,本次修订进一步强化分区域差异化管理。”相关负责人说,在原“1+4”管理措施(“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4”分别适用于中心城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基础上,提出“1+5”管理措施(“1”指适用于全市范围的基础措施,“5”分别适用于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其他平原地区、生态涵养区),进一步体现分区域梯度发展和承接。同时,将核心区单列。


为何将核心区单列?相关负责人解释,首都功能核心区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核心承载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点地区,是展示国家首都形象的重要窗口地区。此次修订将核心区单列,在沿用目录(2018年版)主要管理措施基础上,强化对电力生产、道路运输等行业的管理措施。“这是严格落实核心区功能定位,促进核心区提升环境品质,建设政务环境优良、人居环境一流的首善之区的有力举措。”


不涉及现有存量产业


记者梳理发现,新版禁限目录中一批关注民生便利的措施有所调整,对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予以支持。


具体来看,适应传统商圈改造、新业态发展和便民服务需求,对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餐饮业措施进行调整;为方便市民收寄快递,进一步细化快递服务业措施,对智能快件箱和快递服务站运营企业予以支持;此外,结合疫情防控等应急保障需要,进一步明确目录不适用于“应急保障项目”。


同时,在一些具体行业管理措施中对应急物资供应不作禁限。比如,核心区、城四区、城市副中心以外的平原地区,以及生态涵养区市级以上园区内,在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中对保障医院、科研机构、重点企业应用的气体生产予以支持,纺织业管理措施中对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应急需要的纺织制成品制造等予以除外。


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录是针对增量的管理措施,从源头上严控非首都功能增量,明确了新增产业和功能底线,不涉及现有产业存量。需要注意的是,在途项目、改造升级项目也不适用目录。


在途项目是指在目录发布前,有关审核部门已受理审核或者办理完成审核的属于目录禁止和限制范围内的项目。在途项目不适用目录,但要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相关规划,根据项目进度,尽可能调整项目功能,优化建设方案。改造升级项目是指在原址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进行绿色化、智能化改造,或者通过功能疏解和产能转移等,实现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结构优化,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新增建设规模、不新增能耗和排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