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2019» 新闻中心» 产业动态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雷朝滋解读《促进在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

    4月26日下午,教育部科技司、中关村管委会在中关村展示中心召开"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提升分园创新发展能力"会议,双方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在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本文为会上教育部科技司司长雷朝滋对《实施方案》进行的解读。

    这次印发《关于促进在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方案》,主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及《教育部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加强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合作协议》要求,将促进在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与加快推进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有机结合,发挥在京高校科研优势和中关村示范区突出承载作用,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关键堵点,形成了6大方面12项举措及系列措施,着力搭平台、抓对接、强激励、建机制,力争探索出一套部市深度合作、校区高度协同、成效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与机制,支撑和服务北京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高精尖经济结构。

    一、建设一个机构和两个中心,完善高校成果转化机制体系

    一是建设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目前,科技成果转化大的体制机制障碍已经破除,但许多高校内部仍缺乏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急需整合校内相关部门的职能,设立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为此,《实施方案》提出试点建设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科技司和管委会联合开展认定和授牌,支持技术转移办公室以市场化方式引进专业人才,开展科技成果统计汇总、筛选评估和转化服务,强化专利管理与运营,有效疏通科技成果转化源头,为市场化机构参与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良好的接口。中关村管委会将符合条件的高校技术转移办公室纳入中关村科技服务平台支持体系,根据工作绩效给予资金支持,并在设备购置、信息系统建设、房屋租赁和人员聘用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二是建立在京高校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活动向商业活动转变的过程,需要一个良好对接平台,促进科研人员、企业家、投资人、技术经纪人等的对接,开展技术开发、产品验证、商业价值、市场应用研究等概念验证工作。概念验证是加速成果转化的必要环节,但目前这样的平台很少,服务也不够深入,为此,《实施方案》提出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重点围绕北京十大"高精尖"产业,依托开放实验室,推动在京高校与企业、投资机构等联合建立概念验证中心,引导资本早期介入科学研究,促进科技成果价值与价格发现,架起科研与市场之间的桥梁。科技司和管委会联合开展概念验证中心认定和授牌,并给予设施购置、空间改造、信息系统建设、房屋租赁、平台运营、研发验证等方面的资金支持。

    三是建设企业-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北京各类大企业富集,技术创新需求十分强烈,如何促进校企合作,如何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如何更好解决成果权属和收益分配问题,是促进科技成果到企业转化的关键环节。为此,《实施方案》提出加快建设企业-高校协同创新中心,企业向高校科研人员开放内部资源,发布技术需求,提供配套保障,在京高校为企业提供原创技术及科研人才,有效促进供需对接和长期合作,协同创新中心产生的成果按照共享、授权或分拆等方式进行处置,形成企业、高校、科研人员三方共赢的成果转化机制,加快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教育部科技司、中关村管委会共同开展协同创新中心认定与评价,中关村管委会将符合条件的协同创新中心纳入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支持体系,并根据具体工作成效,给予资金支持。

    二、强化两方面支撑,进一步优化北京科技成果转化承载条件

    一方面是建立中关村各分园与在京高校精准对接。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中试熟化是必要环节,需要有实验、试制、检验、测试等方面的基础硬件支撑,在这些方面,北京还需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在功能疏解后,中关村分园内已经腾退出很多空间资源,鼓励分园与高校联合利用这些资源,建设实验室、中试熟化基地,引入硬科技孵化器,加快提升分园成果转化服务能力,带动相关领域的高科技企业和项目集聚,实现分园产业迭代升级。这个过程离不开分园与高校的密切合作,为此,《方案》提出要建立中关村各分园与在京高校深度合作机制,支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互派干部挂职交流,合力在园区建设一批实验室、中试熟化设施、实训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带动高校成果便捷、顺畅的在园区转化,促进园区企业与高校开展合作。管委会为分园各创新主体存量土地或空间资源改造项目提供100-300万元支持;将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实训基地等纳入中关村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体系,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建设经费补贴;将符合条件的硬科技孵化器纳入中关村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开办费支持;为服务技术人才的公租房项目给予不高于实际房租40%的补贴。

    另一方面是鼓励在京高校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由于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风险高,社会资本投资较为谨慎,需要政府和高校的资金作为引导。北京市已经专门成立了科技创新基金,支持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本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中,明确鼓励在京高校与北京市科技创新基金、社会投资机构等开展合作,共同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促进在京高校的重大科技成果和前沿颠覆性技术转化。中关村管委会还将按照在京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实际投资额的10%-15%,给予风险补贴资金支持,分担投资风险,提升投资活跃度,为科技成果转化注入更大动力。

    三、创新举办一项赛事,挖掘转化前沿颠覆性技术项目

    举办全球前沿技术创新大赛。前沿颠覆性技术出现会促进产业和城市跨越性发展,须高度关注全球前沿技术动态,及时抢占前沿技术制高点。管委会和科技司将每年举办全球前沿技术创新大赛,挖掘、引入国内外前沿颠覆性技术项目。《实施方案》鼓励在京高校举办全球前沿技术创新大赛分赛,并要求积极向大赛推荐参赛项目。中关村管委会将组织创投机构、银行、大企业、创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投融资、孵化、产业化及市场对接服务,统筹协调中关村分园承接项目在园区转化落地。符合条件的决赛优胜者直接入选中关村前沿技术企业,并获得入驻中关村前沿技术创新中心资格,中关村管委会根据支持创新主体开展前沿关键技术和重大颠覆性原创技术转化和产业化的相关政策,给予其三年补贴支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获奖团队核心成员,中关村管委会按照相关人才支持政策,优先推荐其申报国家"千人计划"、北京市"海聚工程",支持其申请中关村"高聚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入选者可享受出入境、落户、医疗、公租房优先入驻等优惠政策,获奖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外籍人才可推荐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四、配套一系列有力政策,加快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体系

    为推动以上六大任务落实,科技司和管委会针对每项任务,配套了许多强有力的支持政策。同时,《实施方案》还在各级政策集成实施、高校考核、人员激励、分园政策配套等方面制定了更为有力的举措。一是明确在京高校适用国家、北京市及中关村的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政策,鼓励参与中关村示范区开展的相关政策先行先试,支持各在京高校、分园大胆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路径与机制,探索创新中遇到的问题,科技司和管委会负责协调、反映和解决。二是明确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纳入"双一流"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激发高校及教职工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三是明确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列入高校教师考评制度改革总体要求,纳入聘任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与服务岗位教师的主要考察指标,作为其职称(职务)评聘、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四是在京高校要出台办法,加强对校内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员工作的激励与支持;分园要出台配套措施,更好服务科技成果在分园转化落地。